來源:齊魯網作者:劉岩我來說說複製鏈接2014-10-22 19:22:10 [提要]22日,山東省政府網站發佈《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省屬中等職業學校管理體制及省級中職教育管理權限的通知》,決定,對省屬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管理體制和省級中職教育管理權限進行調整。

  齊魯網濟南10月22日訊(記者 劉岩)22日,山東省政府網站發佈《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省屬中等職業學校管理體制及省級中職教育管理權限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省政府決定,對省屬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以下統稱“中等職業學校”)管理體制和省級中職教育管理權限進行調整。
  據齊魯網記者瞭解到,省屬中等職業學校管理體制調整工作在省政府統一領導下,由省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審計廳會同學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計劃在2014年12月31日前協調完成省屬中等職業學校管理體制調整及劃轉、合併、檔案移交等方面的工作。
  自2014年9月1日起,省級管理的中等職業學校(含普通中專、職業中專、成人中專、職工中專、農業高中、技工學校、高級技工學校以及高等職業院校、本科高校等舉辦的中等職業教育)的教學管理、學生管理、學籍學歷、考試招生、就業指導等權限下放到各設區市。自2015年1月1日起,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不再下達普通中專招生計劃。
  根據《通知》要求,本科院校除特殊情況外不再舉辦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示範性、骨幹高職院校和省技能型特色名校,除因舉辦初中後5年一貫制職業教育外,原則上不再舉辦中等職業教育。2011年以來連續3年未招生的中等職業學校,一律不再以原批准機構名義繼續辦學。
  今後,山東將逐步取消一校多名、一校多牌。學校最多可加掛一個牌子,不得使用“職教中心”、“職業教育中心”作為學校名稱。中等職業學校必須使用規範的學校名稱進行招生、教學、頒發畢業證書等。《通知》規定,各市要在2014年11月30日前完成中等職業學校名稱的清理規範工作,並將清理規範情況分別報省編辦、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原標題:山東調整省級中職教育管理權限 逐步取消一校多名)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qc61qczny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