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訊 (記者 郭一鵬 通訊員 周波)因交通違法被一次記了12分,司機何某補考了3次理論都沒過關。這時要年檢了,他的駕照因過期未檢被註銷。為了繼續開車,膽大的何某居然用起別人的駕照,結果被高速交警查個正著。
  前不久,高速一大隊陳警官在滬寧高速馬群收費站進行春運檢查時,一輛銀灰色麵包車快到收費站道口時,突然變更車道。陳警官迅速上前將車攔下,打開車門後,只見裡面密密麻麻坐的全是人。經清點,這輛原本核載8人的小客車坐了14個人。陳警官要求駕駛員何某出示駕照,他在車裡找了半天,終於翻出一本駕照。“不用打開看了吧,開車的能沒駕照嗎?”何某拿出來後就是不願遞過去,可在陳警官的要求下,最終還是交了過去。打開一看,陳警官發現照片根本就不是何某,經詢問,他承認不是自己的駕照,而是朋友處借來的。
  原來何某是有駕照的,可在2010年7月因交通違法被記了12分,但他參加了3次科目一考試都沒有通過。到了2011年6月,駕照必須要年檢了,因為無法銷分年檢過不了,何某駕照被註銷了。為了繼續開車,膽大的何某居然用起別人的駕照。陳警官表示,何某的行為已屬於無證駕駛,根據交通法規定,他要被處以1000元罰款,可並處15日以下拘留;使用他人駕照罰款100元;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車輛載客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處罰100元,記6分。  (原標題:駕照被註銷 他竟用別人駕照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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